EP征求意见:药用容器生产所用环烯烃共聚物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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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JULIA 来自:JULIA法规翻译

译文仅供参考,原文参见欧洲药典在线官网,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06-30。
索引号:PA/PH/Exp. 16/T(16) 15 ANP

本通则注释
本新通则为药用容器生产所用环烯烃共聚物的质量标准。其中结构保持与EP 的3.1塑料物料其它章节相同。但请用户注意在新内容中与现有章节相关方面有2个主要变化:
添加剂:目前EP塑料材料章节中所称“物料供应商必须能证明每种类型样品或每个生产批次的定性与定量组成满足要求”已进行修改,明确要求“物料供应商必须能证明每个生产批次的定性和定量组份与该类样品组份要求相符”。
可萃出元素杂质:该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1.      环烯烃共聚物特有的特定元素杂质(单个金属)。

采用酸性条件下的回流冷凝物沸腾所得溶液S3进行检测。我们认为萃取溶液中的元素含量比物料的绝对含量更有意义。限度表述为溶液S3的mg/L。

  1. 2.      当前欧洲市场上不同药用塑料材料中常见元素杂质

要根据2.4.35 “塑料材料中的可萃出元素”进行控制,应将本章节内容与该新制订章节(亦发布在欧洲药典在线32.2辑中)一起解读。使用ICP-MS对酸性条件下湿热灭菌所得溶液进行检测。溶液限度表述为该溶液的mg/L。
将来会需要按2.4.35“塑料材料中的可萃出元素”中的单一方法进行检测。

XXXX:30116
3.1.16 环烯烃聚合物
定义
由降冰片烯衍生物聚合而成的,氢化热塑性聚合物。环烯烃聚合物亦可包括降冰片烯(去甲[0XA29C]烯)和其它可聚合环烯烃。
生产
环烯烃聚合物可含有类似橡胶的氢化共聚物丁苯橡胶(含氢化1,3-丁二烯的苯乙烯聚合物)(低于1%),以使得聚合物在蒸汽灭菌之后保持其透明性和光学特性。
除另有论证和批准外,只能含有塑料添加剂09(抗氧化剂),并且不得超过最高允许含量:
  季戊四醇四(双-T-丁基羟基氢化肉桂酸)酯(四(3,5-二叔丁基-4-羟基)苯丙酸季戊四醇酯)(塑料添加剂09):不得过0.6%(译注:抗氧剂1010,CAS 6683-19-8)
材料供应商必须证明每个生产批次的定量与定性组成符合标准样品的组成(参见通则3.2.2“药用塑料容器和密闭器”中“标准样品”说明)

特性
外观:粉末、珠子、颗粒或在变形后为不同厚度的透明薄片
溶解性:几乎不溶于水,溶于环己烷和热芳烃,几乎不溶于无水乙醇和甲醇中。
在68-162°C时软化。
鉴别
必要时,将材料样品切片,边长不得过1cm。
A.红外光谱(2.2.24)
制备:取0.25g样品,加入10ml甲苯,加热沸腾回流15分钟,加入几滴氯化钠片溶液或溴化钾片溶液,在80°C蒸发。
亦可直接使用ATR记录适当尺寸切片(薄片)、颗粒或热压薄膜的图谱。
在以下波长有最大吸收(允差±10cm-1):2915 cm-1,2852 cm-1,1450 cm-1,928 cm-1
与标准样品比较
B.  如果待检样品含有塑料添加剂09,则应符合酚类抗氧剂(塑料添加剂09)的补充测试要求(参见补充测试)

检查
必要时,将材料样品切片,边长不得过1cm。
溶液S1取25.0g样品于装有水的锥形硼硅酸玻璃磨砂颈烧瓶,用同样的水加至500.0ml,加热回流5小时。冷却干燥,保留一部分溶液用于溶液外观检测,其余部分用烧结玻璃砂滤漏斗过滤(16)(2.1.2),制备后4小时内使用。
溶液S2取2.0g样品于锥形硼硅酸玻璃磨砂颈烧瓶,加80ml甲苯,搅拌加热回流90分钟,冷至60°C,搅拌下加入120ml甲醇,用烧结玻璃砂滤漏斗过滤(16)(2.1.2),用40ml+60ml甲苯和甲醇混合溶剂冲洗烧瓶和漏斗,将洗液并入滤液,用相同的混合溶剂稀释至250.5ml。同时制备空白溶液。
溶液S3取100.0g样品于装有水的锥形硼硅酸玻璃磨砂颈烧瓶,加入无重金属的0.1M盐酸250ml,加热搅拌回流1小时,将溶液冷却干燥。

溶液外观:溶液S1应澄清(2.2.1)无色(2.2.2,方法II)。
酸碱度:取100ml溶液,加入0.15ml BRP指示剂,使得指示剂变蓝色的0.01M氢氧经钠溶液体积不得过1.5ml。取100ml溶液S1,加入0.2ml甲基橙溶液,使得指示剂变为黄色或橙色的0.01M盐酸溶液体积不得过1.0ml.
吸光度(2.2.25):取溶液S1在220nm-340nm波长之间检测,最大吸收不得过0.2。
还原性物质:取20.0ml溶液S1,加入1ml稀硫酸和20.0ml 0.002M高锰酸钾。加热回流3分钟,立即冷却,加入1g碘化钾,立即用0.01M硫代硫酸钠滴定,以0.25ml淀粉溶液为指示剂。同时用20.0ml水作为空白进行滴定。2次滴定体积之间的差值不得过0.50ml。

可萃出铝、钛、锌、镍和锆
下列可萃出元素杂质采用根据通则2.4.20所规定原则进行验证的方法检测。元素杂质和溶液S3检测:
  可萃出铝:不得过1mg/L
  可萃出钛:不得过1mg/L
  可萃出锌:不得过1mg/L
  可萃出镍:不得过1mg/L
  可萃出钨:不得过0.02mg/L
其它可萃出元素杂质限度按通则2.4.35“药用塑料材料中的可萃出元素”执行。
硫酸灰分(2.4.14):不得过1.0%,样品量5.0g

补充检测
本检测仅在声明组份必要时才执行。
酚类抗氧化剂(塑料添加剂09):液相色谱(2.2.29)
混合溶剂:乙腈+四氢氟喃=50:50(V/V)
供试液S21:取50.0ml溶液S2,45°C真空蒸发至干,将残渣溶解于5.0ml混合溶剂。同时使用对应于溶液S2的空白溶液制备空白溶液。
对照液(a):取塑料添加剂09 对照品60.0mg于10ml混合溶剂。取2.0ml该溶液用相同混合溶剂稀释至25.0ml。
对照液(b):取塑料添加剂09 对照品和塑料添加剂10对照品各60mg于10ml混合溶剂。取2ml该溶液用相同混合溶剂稀释至50ml。
色谱柱:
  尺寸:长0.25m,内径4.6mm
  固定相:十八烷基硅胶(5μm)
流动相:色谱用水:四氢氟喃:乙腈=10:30:60(V/V/V)
流速:1.5ml/分钟
进样量:20μl
检测器:紫外检测器280nm
运行时间:30分钟

系统适用性:
  分离度:对照液(b)中塑料添加剂09和塑料添加剂10峰之间分离度不得低于2.0。
供试液S21所得色谱图仅显示一个塑料添加剂09的峰,空白溶液色谱图中亦会显示出较小的峰。
百分比含量计算:用对照液(a)中塑料添加剂09的浓度,考虑塑料添加剂09对照品中塑料添加剂09的指定含量。
限度:
  塑料添加剂09:不得过0.6%

试剂
ICP钨标准溶液(100ppm W):XXXXXXX
适用于ICP应用,并可追溯至国家或国际标准的钨标准溶液(1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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